

8月19日訊(海都記者 陳錕)近日,環保部、公安部、國家認監委聯合發布《通知》,明確不再核發機動車環保標志。(詳見8月18日A10版)昨日上午,福州市環保局召開新聞通氣會,會上提到,福州將爭取在2017年底前淘汰所有黃標車,共13544輛。此外,福州市將有1940輛綠標車變回黃標車。
記者獲悉,此前福州有1940輛黃標車通過技術鑒別方式領取了綠標,這些車基本是2000年7月1日以前的。隨著此次環保部廢止一批文件,這些車輛將變回黃標車。這些車主可到市環保辦事大廳(臺江區廣達支路3號,聯系方式:87322809)辦理變更手續。有關部門將按照車型年限、對應價格基數予以補貼。淘汰越早,補貼越多:今年淘汰的,按100%予以補貼;明年淘汰的,按90%予以補貼。若不在環保標志當年有效期內主動辦理“綠改黃”變更的,將于下一周期車輛年檢時恢復核發“黃標”,并列入淘汰范圍。
記者獲悉,目前福州對無綠標車的限行政策不變。從8月15日起,福州市鼓樓、臺江、晉安、馬尾行政轄區三環路(含主輔路)以內所有道路和倉山行政轄區范圍內所有道路,禁止無綠標車通行,違規的罰款150元,記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