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省委巡視工作統一部署,2019年10月8日至11月22日,省委巡視五組對倉山區開展了巡視。2020年5月18日,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堅決扛起政治責任,有序有效抓好巡視整改任務落實
(一)迅速傳達部署,增強巡視整改政治自覺。倉山區委高度重視省委巡視五組反饋意見的整改工作,巡視反饋會結束后,即將巡視反饋意見、補充問題清單和市委常委、區委書記蔡戰勝代表區委在反饋會上所作的表態發言在黨內予以通報。5月25日,區委召開常委會會議,研究審議巡視反饋意見整改任務分解方案,以及區委巡察工作、選人用人、意識形態3個專項整改方案,要求全區各級各部門切實把做好巡視反饋問題整改作為當前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對省委巡視反饋的問題照單全收、誠懇接受,以最堅決的態度、最有力的行動、最嚴格的要求落實整改。6月11日,區委常委班子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省委巡辦、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有關領導到場指導,區委常委直面問題,深入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進一步增強做好巡視“后半篇文章”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
(二)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巡視整改主體責任。區委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區委書記蔡戰勝為組長,區長梁棟為常務副組長,以及區委副書記、區委組織部部長、區紀委書記、監委主任為副組長的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依托區委辦設立整改辦,負責巡視反饋問題整改任務日常跟蹤督辦,切實擔負起巡視整改的主體責任。區委主要領導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先后主持召開4次區委常委會會議、9次區委區政府專題會,聽取整改推進情況匯報,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各位副組長緊盯整改工作進度,每周聽取匯報、協調推進,及時解決整改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推動整改任務有效落實。區委常委班子成員和相關區領導按照“一崗雙責”要求和責任分工,對照整改方案,扎實推進分管領域的問題整改,切實把巡視整改任務落到基層、責任傳到一線。各責任單位嚴格對照具體問題,掛圖作戰、逐一銷號,形成了一體擔責、一體整改、一體推進的工作格局。
(三)細化整改任務,推動巡視整改工作落實。制定出臺《關于落實省委巡視五組〈關于巡視福州市倉山區的反饋意見〉整改任務分解方案》(倉委〔2020〕33號),一項一項列出工作清單、問題清單、責任清單,建立工作臺賬,細化整改措施,分別明確牽頭領導、牽頭單位、責任單位和整改時限。建立巡視整改落實工作情況每周匯報和督促檢查機制,要求各責任單位每周上報整改進展情況,呈閱區委主要領導。區委副書記、區委組織部部長、區紀委書記、監委主任牽頭成立3個督查組開展督查,每周深入一線,指導督促各牽頭單位、責任單位有力有序開展整改,確保巡視反饋意見逐條逐項整改到位。
(四)注重建章立制,強化巡視整改成果運用。區委堅持把治標與治本結合起來,既大力整改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指出的具體問題,又注重深挖根源、舉一反三,從個性問題中吸取教訓,從共性問題中總結經驗,做到糾正一個問題,整改一類錯誤,健全一套制度。巡視整改期間,全區共制定完善相關工作制度22項,進一步扎緊了制度的“籠子”,切實把巡視整改成果轉化為推動倉山高質量發展的強大動力。
二、巡視反饋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關于“六區疊加”政策優勢未充分轉化為發展優勢。
(1)針對地方經濟長期依賴房地產問題。一是強化產業發展謀劃。堅持“大抓產業、抓大產業”,按照“短期、中期、長期”相結合的發展思路,短期利用現有廠房、辦公樓宇等快速招商,產生效益;中期以產業轉型升級為主,通過對現有工業園區改造提升、布局新的商業街區等方式,做優二產、做強三產;長期以創新為動力,大力發展智能產業、生物醫藥產業等高新技術產業,增強創新動能,加快打造創新開放現代化的城市產業體系。1-10月全區房地產稅收占比為41.3%,較去年同期下降6.3個百分點。同時,結合“十四五”規劃編制,進一步深化產業謀劃,突出特色、找準優勢,激發經濟高質量發展潛能。二是拓展財政增收渠道。加大招商引稅力度,1-10月,共引進落地招商項目456個,預期總投資額1286.6億元,前三季度招商考評綜合排名福州市第二。全力推進“雙百雙千”增產增效行動,全區列入福州市“雙百雙千”增產增效行動的288家重點企業中,287家實現正增長,正增長率為99.7%,預計完成產值(銷售額、營業收入)總增量270億元。加強協稅護稅,深挖被征遷企業一次性企業所得稅等一次性稅源,拓展財政收入渠道;督促各指揮部、征遷公司拓展勞務費、工作經費等,并及時繳交入庫,1-10月財政總收入33.58億元,地方財政收入21.23億元。三是加快補齊民生短板。全力做好“六穩”“六?!惫ぷ?,1-10月,區級財政民生支出20.56億元,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76.56%。加快教育項目建設,福晟中央美墅等5所小區配套幼兒園完成移交;南臺實驗小學教學樓、首山中學等7個中小學項目全面建成交付。同時,自2017年以來,積極探索多元化合作辦學模式,通過引進北大培文集團、三盛教育集團、福州外國語學校等優質教育品牌,參與四十中金山分校、蓋山中學、城門中學等區屬學校管理,大力提高區屬學校辦學質量。加大醫療衛生投入,建新鎮第二衛生院、螺洲鎮首開紫樾花園配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項目已完成房屋交付手續,建新鎮臺嶼檀府配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項目9月底已完成業務用房移交;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奧體院區等4所省屬、市屬醫院建設正加快推進。同時,精心組織2020年衛健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今年12月將完成招聘人員體檢和選崗工作,加強衛健人才隊伍建設。
(2)針對推進高質量發展存在差距問題。一是加快工業園區規范提升。在全省率先開展工業園區規范提升工作,以金山工業園橘園片為試點,按照“規劃、規范、提升、示范、招商”工作方法,有序推進工業園區規范提升。目前,A、D地塊正加快施工建設,C、E地塊正籌備出讓,陸續將新增產業發展空間40多萬㎡;奧特帕斯、青大紙業、特力林等企業自主提升,將于近期開工建設。同時,制定出臺《福州倉山區工業園區規劃提升(金山多片區)綜合報告》《福州新區倉山功能區(高盛、高仕片)規劃提升綜合報告》,有序推動金山、浦上、高盛、高仕等片區試點工作,園區廠房面積、產值、稅收將翻一番以上,有效破解城區工業用地效益低難題。二是持續拓展產業發展載體。謀劃、推動將義序機場周邊1350畝土地調整為短期工業用地。制定出臺《南臺大道東側臚廈片區城市設計方案》,8月6日已經區政府專題會研究,正進一步修改完善。加快征遷交地步伐,今年以來,共出讓土地3003.84畝、成交金額416.95億元,分別占福州市四城區的71.8%、62.26%,為產業發展、項目建設提供充足土地保障。三是大力發展智能產業。把智能產業作為新興產業發展的主攻方向,2019年制定出臺《倉山區智能產業發展三年行動計劃》,提出智能產業發展“12510”體系,圍繞“一軸三帶、三區三鎮”等重點區域,全面布局智能產業優質項目,引進落地了華為(福州)人工智能孵化中心、富士康工業互聯網東南區域總部等108個智能產業項目,打造了互聯網、北斗、人工智能三個小鎮,2019年實現產值492億元、稅收5.46億元。今年初,制定出臺《關于加快倉山區智能產業園區式、集中式發展的扶持政策(修訂稿)》(倉政綜〔2020〕35號),加快推動智能產業小鎮成規模、成體系發展。目前,全區已有586家智能產業企業,預計今年實現產值550億元。四是壯大生物醫藥產業。今年以來,引進落地了61個生物醫藥產業項目,預計總投資328億元,并梳理出17個生物醫藥產業項目上報省發改委,作為全省“十四五”期間重點推進和持續追蹤項目。目前,正加快申報國際醫療綜合實驗區,并加快制定《倉山區生物醫藥產業發展規劃(2020-2030)》《倉山區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扶持措施》等政策,助推生物醫藥產業做大做強。五是推動服務業高質量發展。以加快“平臺倉山”為抓手,加快發展平臺經濟,1-10月全區平臺經濟項目增加至47個,納統額實現275.48億元,同比增長40.41%。加快服務業重點項目建設,截至10月底,16個年度計劃投資84.26億元的項目,累計完成投資約90.44億元,提前超額完成全年目標,超序時進度7.34個百分點。加快發展夜色經濟,制定出臺《關于進一步推動倉山區夜色經濟發展的指導意見》(倉政辦〔2020〕180號),全力打造1條市級、6條區級夜色經濟示范街區。加快發展電商經濟,上半年共組織6家企業參與電子商務資金申報和跨境電商政策兌現申報,申報金額近200萬元,并推進福州市跨境電商協會落地倉山。六是夯實發展后勁。把重點項目作為增后勁、促發展的主要抓手,深入開展“五個一批”“一抓一促”專項行動。在“五個一批”方面,累計新開工39項產業項目,總投資216.6億元,第二、三季度綜合排名分別位居全省第八、第三。在“一抓一促”方面,1-9月綜合排名福州市第四;1-10月,累計完成開工任務202項、完成率110.9%,完成竣工項目109項,完成率121.1%。
2.關于“兩違”綜合治理存在較大短板。
(3)針對依賴征遷替代治理“兩違”問題。一是規范數據錄入。6月4日下午,召開“兩違”治理數據規范錄入培訓會議,要求各征收公司全力做好“兩違”相關數據的分類整理工作。二是加強規范管理。堅持常態化、網格化管理,建立一違一檔,做到治理一宗、錄入信息平臺一宗。同時,每月開展“兩違”整治專項督查一次以上。
(4)針對重點整治不到位問題。一是強力整治。7月6日,制定出臺《倉山區“兩違”巡視整改專項行動方案》(倉委辦〔2020〕19號),對照存在問題,逐一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明確責任單位,全力推進問題整改。二是嚴格監管。大力推進“5G智能巡查及執法”項目建設,利用信息化手段強化違建巡查,并協調市建設局以“一事一議”的方式出具違建概算工程造價,以便根據違建造價作出相應罰款。
(5)針對先拆安全隱患大的違建不落實問題。一是加大隱患摸排力度。結合“房屋結構安全百日攻堅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倉山區住宅小區群租房專項整治工作”和舊城改造等工作,完成存在安全隱患“兩違”的排查、整治工作。二是強力推進隱患整治。4月10日,制定出臺《倉山區住宅小區群租房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倉政辦〔2020〕77號),持續開展群租房整治,實施長效管理。
(6)針對先拆黨員干部違建不到位問題。對摸排的黨員干部自建房進行梳理并要求自行整改,已拆除23宗黨員干部違建,拆除面積6009.1平方米。對拒不整改的黨員干部,予以問責處理,已作出行政處罰32件,給予黨紀立案13件13人,給予批評教育7件7人。
(7)針對先拆社會影響惡劣的違建不落實問題。一是開展“回頭看”工作。針對違法建設未拆除、未采取限制性措施或僅采取限制產權措施的案件,全面開展“回頭看”,督促責任單位快速處置到位。二是建立長效機制。3月15日,制定出臺《倉山區關于加強“兩違”查處工作及責任追究的實施意見》(倉委辦〔2020〕6號),要求各級各部門嚴格落實違建處置“四重點、五部位、六先拆”的工作原則,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堅決予以問責。
3.關于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夠到位。
(8)針對落實主體責任有差距問題。一是健全專題報告制度。5月31日,制定出臺《關于建立健全意識形態領域分析研判常態化機制的通知》(倉委宣思組辦〔2020〕3號);6月30日,制定出臺《關于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宣傳工作條例〉要求和推動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有關工作提示》(倉委宣思組辦〔2020〕6號),要求把剖析意識形態風險和問題作為全區各級黨委(黨組)關于本地區本單位意識形態領域綜合分析報告的重要內容。6月29日、30日,制定出臺《倉山區2020年下半年黨建工作重點任務清單》(倉委黨建辦〔2020〕1號)和《關于印發〈2020年度各鎮(街)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考核辦法〉的通知》(倉委宣思組辦〔2020〕4號)、《關于印發〈2020年度區直各部門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考核辦法〉的通知》(倉委宣思組辦〔2020〕5號),把全區各級黨委(黨組)完成本地區本單位意識形態領域綜合分析情況,列入黨建工作、意識形態考核的重要內容。8月27日,區委常委會專題傳達中央和省委、市委當前意識形態情況通報主要精神,審議通過《關于當前我區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的通報》。9月7日,制定下發《中共倉山區委辦公室印發〈關于當前我區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的通報〉的通知》(倉委辦〔2020〕26號),推動全區意識形態領域總體態勢積極健康向上。二是責令相關鎮街立整立改。8個鎮街嚴格按照《關于建立健全意識形態領域分析研判常態化機制的通知》(倉委宣思組辦〔2020〕3號)要求,對本地區意識形態領域風險和問題進行分析研判,形成報告報送區委。目前,8個鎮街已分別向區委報送了落實意識形態工作情況。三是開展聯合督查。6月15日,制定出臺《關于建立健全區委巡察機構與區委宣傳部工作協調機制的意見》(倉委巡辦〔2020〕36號),加強巡察期間對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6月18日—24日,區紀委監委、區委宣傳部、區委組織部,聯合開展2020年倉山區履責紀實工作落實情況中期督查,將意識形態工作報告撰寫情況列為《2020年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重點工作清單》重要內容。
(9)針對監督考核不夠嚴格問題。一是強化班子成員“一崗雙責”。5月25日,區委主要領導對未將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情況納入2018年度述職報告的18位領導干部開展集體談話,要求各位區領導主動深入抓好分管領域的意識形態工作,并通過述職報告等形式向區委報告。二是健全述職報告制度。6月30日,制定出臺《關于印發〈2020年度各鎮(街)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考核辦法〉的通知》(倉委宣思組辦〔2020〕4號),把各鎮街、區直各部門干部述職報告,是否體現分管領域意識形態工作情況納入重要考核內容。同時,由區委宣傳部、區委組織部負責,對全區各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的2020年度述職報告進行集中審核,對意識形態責任落實闡述不深不透的報告予以退回重寫。
(10)針對宗教和民間信仰工作存在不足問題。一是嚴格落實《宗教事務條例》。2019年12月,已將宗教工作納入《2019年度倉山區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檢查工作方案》;6月30日,制定出臺《關于印發〈2020年度各鎮(街)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考核辦法〉的通知》(倉委宣思組辦〔2020〕4號),將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區委關于宗教和民間信仰工作情況納入意識形態考核重要內容,牢牢掌握宗教領域意識形態工作主動權。二是切實提升宗教工作水平。5月10日,制定出臺《倉山區民族與宗教事務局關于開展申請區級民間信仰聯系點工作的通知》,完成2個民間信仰活動場所申報工作,作為區級民間信仰活動場所聯系點。同時,組織各鎮街對全區已整治到位的8處基督教私設聚會點和5家地下天主教非法聚會點進行“回頭看”檢查,沒有發現反彈的問題。
(11)針對誠信缺失突出問題治理不到位、信用信息數據歸集工作不平衡問題。一是開展全面自查。對全區各單位信用數據報送情況進行全面梳理,區法院已實時更新失信被執行人信息至“信用福州”官網。根據市大數據委10月公共信用信息歸集情況的通報,截至10月底,我區信用數據總量達到122.22萬條,排名福州市第一。6月2日,制定出臺《關于開展省委巡視五組提出我區存在“紅黑名單”信息共享和發布不到位問題整改工作的通知》(倉發改信用〔2020〕9號),區聯合懲戒牽頭單位嚴格對照聯合獎懲實施方案,依法依規對各自行業、領域的“紅黑名單”進行認定并及時上傳。今年以來,共新增認定“紅黑名單”580條,均通過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發布和共享。二是健全通報機制。7月10日,制定出臺《倉山區關于建立“紅黑名單”認定及信息共享和發布工作機制的通知》(倉發改信用〔2020〕17號),進一步規范各行業、領域“紅黑名單”認定及信息發布工作流程,每月定期發布全區信用數據歸集情況通報。10月28日,制定出臺《倉山區2020年度信用信息歸集績效考核辦法》(倉數中心〔2020〕42號),利用歸集數據總量排名考核的方式,促進信用數據歸集不平衡問題整改。同時,建立月度通報機制,進一步夯實全區各相關單位信用數據全量,及時完成錯誤數據整改,實現信息歸集全覆蓋。
4.關于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存在薄弱環節。
(12)針對查辦案件力度不夠問題。一是推動落實簽字背書制度。2019年9月,制定出臺《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查辦犯罪案件實行零線索移送簽字背書工作制度》(倉公綜〔2019〕126號),對偵查終結的涉黑涉惡、黃賭毒等案件,實行社區民警、經辦民警、經辦單位領導、紀委監委機關、公安分局等“保護傘”零線索簽字背書。目前,已對4起涉黑案件、8起惡勢力集團案件、8起惡勢力團伙案件逐案過篩,移送辦理涉腐敗和保護傘線索12條,對未發現腐敗及保護傘線索的16個黑惡案件,均已落實零線索移送“三長”簽字背書。二是落實一案一背書。2019年6月,制定出臺《倉山區關于涉黑涉惡案件逐案排查(腐敗及“保護傘”問題線索)“三長”簽字背書工作制度》(倉掃黑〔2019〕4號),公檢法等部門每月15日對未發現或未移送腐敗問題和“保護傘”線索的涉黑涉惡、黃賭毒和破壞生態環境案件進行一案一背書。今年以來,累計簽字背書材料共201件329人,專項斗爭開展以來累計簽字背書材料1122件2463人。三是查辦重點案件。目前,區紀委監委已對公安系統一名正科級領導干部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的違紀違法問題,進行查處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3)針對深挖徹查不夠有力問題。一是開展線索核查。6月3日,制定出臺《關于開展重點涉黑涉惡、黃賭毒案件集中核查工作的方案》,成立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線索集中核查專班,重點對1起“見黑不見傘”的涉黑案件、16起涉惡案件及公檢法“三長”已簽字背書的部分黃賭毒案件開展集中核查。區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每周召開專題會議,聽取核查工作進展情況,目前已發現3條非我區黨員的問題線索,已按規定移送。二是深化打傘破網。區紀委監委、區掃黑辦和公檢法等部門,持續深化黨員干部直接組織、領導、參與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問題線索的跟蹤對接。今年6月以來,新立案10人,查處組織、領導、參與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活動的黨員干部6人、充當“保護傘”1人、其它失職失責問題3人,“懲腐打傘”專項行動打擊質效排名福州市六區第一。今年已查處干部12人。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累計查處問題黨員干部共25人,其中組織、領導、參與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活動8人、涉黑惡腐敗問題4人、充當“保護傘”6人、其他失職失責問題7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9人、組織處理5人,在查1人。
(14)針對有關部門發現線索少、質量不高問題。一是制定完善專項整治方案。組織全區十大重點行業領域各責任單位,共制定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整治工作方案18份,開展對社會治安、鄉村治理、金融放貸、工程建設、交通運輸、市場流通、資源環保、信息網絡、文化旅游、教育衛生等行業領域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整治。二是落實重點行業整治。今年以來,區行業整治組各單位摸排并核查線索共計11條,受理反饋公安提示函、檢察建議書、司法建議書29份。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累計摸排并核查線索共計211條,受理反饋公安提示函、檢察建議書、司法建議書85份。區衛健局加強打擊無證行醫、“醫托”、過度治療、術中加價、“醫療美容貸”等行為,對醫療機構護工、保潔等人員是否存在壟斷性等涉惡問題進行全面排查。結合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檢查,嚴肅查辦無證行醫的個人和單位,已發放《衛生監督意見書》40份,取締黑診所12家,已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2份,罰沒金額計3.78萬。同時,出動執法人員255人次,開展含可待因復方口服液體制劑專項監督檢查。區城建局重點對今年5個區管房建項目進行排查,對2019年以來11項重點項目進行回頭看,對9個我區作為業主單位的“十位一體”、品質提升等工程項目也進行排查,重點檢查2019年以來區管的18個招投標項目檢查備案的招標文件編制質量。同時,對公開招投標項目進行摸排,利用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行政監督平臺,通過備案審查、現場監督、受理投訴等方式,對區管的7個房屋建設工程招投標項目招標、投標、招標代理及評標定標等行為進行監管。
(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方面
1.關于黨委主體責任意識不強。
(15)針對主責意識不到位問題。一是全面做好自查自糾。組織全區黨員干部對2016-2019年來撰寫的民主生活會材料進行自查,區委主要領導對存在問題的班子成員開展“一對一”談心談話,做到真認賬、真反思、真整改。二是認真撰寫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材料。區委主要領導主持起草班子對照檢查材料,常委同志認真撰寫個人對照檢查材料,確保問題剖析實事求是,整治方向緊密結合當前存在問題,立足當前具體工作。三是制定主體責任清單。新成立區委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出臺《關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倉委黨建〔2020〕1號),繼續深化黨委(黨組)“一把手”主體責任履責紀實工作,確保黨內政治生活嚴肅性、有效性。
(16)針對壓力傳導不夠問題。一是開展廉政談話提醒。由掛鉤區領導,深入城門鎮、蓋山鎮等13個鎮街和園區,與班子成員開展談心談話,從思想上切實糾正“重業務、輕黨建”問題。二是強化監督檢查。出臺《關于開展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1+N”聯動督查工作的通知(試行)》(倉紀〔2020〕19號),由區紀委監委、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聯合開展全區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1+N”聯動督查,督促整改“問題清單”210項,落實問責建議6條;開展2020年履責紀實工作落實情況中期督導,發現并通報8個典型問題,推動深化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有效落實。三是夯實基層黨建。實行基層黨組織“黨建超市”“黨內生活e備忘錄”平臺運行情況周通報制度。今年以來,全區各級黨組織在“黨建超市”發布場地共享1153次,發布黨群活動38392次,黨員認領需求34287次;在“黨內生活e備忘錄”上傳黨內生活記錄10000多條。制定“倉山云黨課”課程計劃,定期開課并組織全區黨員線上收聽收看,進一步加強基層黨員學習教育。印發《關于開展紀念中國共產黨成立99周年“七個一”系列活動的通知》(倉委組綜〔2020〕17號),“七一”期間組織各級黨組織開展講黨課、走訪慰問、志愿服務、誦讀黨建經典、過“紅色生日”、重溫入黨誓詞等系列行動,鼓濃基層黨建氛圍。
(17)針對政治監督不夠嚴格問題。一是從嚴開展政治監督,把被巡察單位遵守政治紀律政治規矩情況納入區委巡察工作重點范疇,健全完善派駐紀檢監察組常態長效監督機制。加快推進倉山區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建設,打造集政治性、警示性、教育性為一體的宣傳陣地,營造反腐倡廉濃厚氛圍。二是區城管局切實汲取案件教訓,加強各鎮街城管中隊干部輪崗交流,堅決杜絕搞“小圈子”“拜碼頭”“搭天線”;積極開展參觀福建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福州市工程項目招投標工作警示教育展等活動,先后召開廉政教育大會24場次約1700人次,個人廉政教育談話41場次182人次,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三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堅持“既抓業務又抓黨風廉政”,堅持新進人員必談、節日節點必談、提拔重用必談、苗頭傾向必談,省巡整改以來共開展廉政談話9場次91人次。
(18)針對區委巡察工作有待加強問題。一是把好巡前關。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對8個被巡察單位主要負責人開展巡前集體約談,督促被巡察黨組織提高政治意識。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開展巡察方案聯合會審4場次,確保巡察工作緊扣被巡察單位職能職責。二是把好巡中關。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專題學習《全國巡視工作會議暨十九屆中央第五輪巡視動員部署會議精神》,及時領會中央對政治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聽取區委第十二輪3個批次巡察進展工作匯報3次,及時糾偏把航。三是把好巡后關。制定出臺《中共倉山區委巡察約談暫行規定》,對落實整改主體責任不到位的被巡察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召開城門鎮、區屬國有企業巡察整改反饋會,對整改不到位的情況開展“回頭看”。四是把好監督關。6月15日,制定出臺《印發<關于建立健全區委巡察機構與區委宣傳部工作協調機制>的通知》(倉委巡辦〔2020〕36號);7月14日,制定出臺《關于建立健全巡察機構與紀檢監察機關工作協調機制的意見》(倉委巡〔2020〕6號)《關于建立健全與區委組織部工作協調機制的意見》(倉委巡〔2020〕7號)等,強化監督合力,提升督查實效。
2.關于紀委監督責任不夠到位。
(19)針對執紀審查力度有待加強問題。區紀委緊緊抓住案件重點、案源線索、案件督辦等關鍵環節,建立和完善線索“雙研判”、全程跟蹤督辦、結果把關審核等閉環工作機制,對4個2018年以來“零案件”的派駐紀檢監察組開展談話提醒,持續加大重要案件查辦力度。2019年共立案93件,同比2018年增長1.1%。2020年以來,8個派駐紀檢監察組已全部消滅案件“空白點”。上渡街道紀工委、三叉街街道紀工委已完成談話點建設。
(20)針對“四種形態”綜合運用不夠合理問題。一是用好用活“四種形態”。強化監督職責,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咬耳扯袖,切實管好“大多數”。2019年至今,全區共給予“四種形態”處理1045人次,第一種形態占比83.1%。二是加大重要案件查處力度。保持高壓態勢,持續嚴懲貪污賄賂、權力尋租、關聯交易、侵吞國有資產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2020年1-11月,全區新立案件90件90人,其中自辦案件64件、經濟大案10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69人。2019年至今,共查處科級干部14件18人,重處分6件6人,重處分比例逐步提升。
3.關于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比較突出。
(21)針對基層減負落實不到位問題。一是強化制度保障。制定出臺《倉山區持續解決困擾基層的形式主義問題具體措施責任分解表》和《進一步深化“干事創業提效”專項行動的“11條措施”》(倉委辦〔2020〕12號),為解決困擾基層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提供制度保障。二是精簡文件會議。實行發文會簽、會議審批制度,精簡發文和會議數量,逐步消除“文山會海”現象。2019年,全區舉辦的大型會議(50人以上)同比減少了36%,以區委、區委辦名義印發黨內規范性文件同比減少47%。今年1-11月,全區性會議同比減少約10%,全區發文同比減少約34.62%,會議、發文數量呈逐年遞減趨勢。下一步,將繼續對各部門辦文辦會情況進行督導,確保辦文辦會數量穩步下降。三是規范督查考核。精簡對基層單位的督查檢查和考核考評項目,不無端增加督查項目,對能夠合并檢查的合并檢查,堅決防止多頭考核、重復考核。今年全區督查檢查考核年度計劃在去年減少53%的基礎上,再減少6.25%。
(22)針對貫徹上級要求不及時問題。嚴格執行《倉山區關于進一步深化“干事創業提效”專項行動的“11條措施”》(倉委辦〔2020〕12號),實行72小時內反饋報告、受理、研究、部署和落實會議議定事項。同時,對未能及時起草加快倉山片區發展意見的三江口片區征遷安置指揮部辦公室予以全區通報批評,對時任指揮部辦公室主任陳由同志予以效能約談。
(23)針對發展壯大集體經濟作為不夠問題。一是做大做強村集體經濟。成立做大做強村集體經濟工作領導小組,積極推進商貿樓項目回購工作。截至今年7月,全區共完成回購項目39個,累計租金年收入1.21億元。繼續抓好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和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進一步盤活資產資源,2019年全區村財收入年增長5296.55萬元。二是深化農村“三資”監管監督。制定出臺《倉山區村集體“三資”納入福州市惠民資金網網上公開項目暫行規定》(倉農〔2020〕207號),進一步完善“三資”經營管理機制、租賃信息網上公開、經營性資產登記造冊等工作,繼續推進農村“三資”公開平臺監管監督,推進村集體資產合法經營、有效經營。截至目前,已全面公示區轄113個村(經合社)的集體“三資”約90.16億元。
(24)針對議事決策存在反復問題。嚴格執行區委區政府周例會制度,推動每周匯總收集、解決一次問題,避免同一問題多次上會、議而不決。制定出臺《倉山區人民政府專題會議議事規則》(倉政辦〔2020〕109號)、《倉山區人民政府常務會議議事規則》(倉政辦〔2020〕110號),實行上會議題申報審核制,對未經預協調或預協調不充分的議題堅決不予上會,切實提高議事決策效率。
4.關于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仍然存在。
(25)針對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一是對區人大、區政協2016-2017年發放的會議補貼中涉及47名處級領導的合計30.84萬元,已全部清退到位。二是關于征遷領域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我區按照分類梳理、分步推進的原則,已組織市管處級干部、時任鎮街黨政主要領導、時任各征收工程管理處主要領導、時任建設口單位(建設局、房管局、統建辦、園林局、市容局等)的主要領導等“四類人員”開展清退,合計應清退157.33萬元,已全部清退到位。三是10月19日,制定出臺《關于重申嚴肅規范津貼補貼紀律的通知》(倉委辦〔2020〕31號),進一步規范津貼補貼。
(26)針對“三公”經費上報數據不實。一是針對指揮部公車費用、出國(境)費用未列入“三公”經費統計的問題,按照進一步優化征遷指揮部設置、推進扁平化管理的精神要求,2019年以來,已撤銷煙臺山片區、東部新城、建新金山片區和奧體片區等4個征遷指揮部,所有租賃車輛均已退租到位。還保留的三江口片區征遷安置指揮部,每月按要求規范報備“三公”經費使用情況,并做好規范統計臺賬。二是針對區機關事務中心公務接待費列為會議費的問題,開展2017年接待費、會議費分類支出情況全面自查,對存在界定不清晰等問題立行立改,自2018年起未發現類似問題,今后將進一步規范經費使用管理。
5.關于征遷等領域廉潔風險比較突出。
(27)針對財政監管不到位問題。一是抓專項審計。開展煙臺山征遷指揮部、東部新城征遷指揮部、奧體征遷指揮部調整后的資金存量、固定資產、債權債務和省巡整改情況相關審計工作,目前這三個指揮部均已完成資金上繳及銀行銷戶。二是抓規范監督。4月24日,制定出臺《關于倉山區征遷指揮部調整后有關資金管理規定的通知》(倉財建〔2020〕12號),規范指揮部調整后工作經費申請及管理、業主資金申請流程,強化資金監管,做好存量資金上繳、債權債務追討、清理移交和會計賬簿處理等相關工作。
(28)針對有的單位違規設置兩套賬冊問題。一是東部新城指揮部已聘請華瑞會計師事務所,協助整理、完善項目收支臺帳,對原分基本戶和專項戶兩套核算情況合并,在單一帳套內分項核算,編制統一的財務報表。二是開展全區各級各部門帳冊設置情況檢查,對時任東部指揮部的3名財務人員進行提醒談話,加強業務培訓,提高專業能力。
(29)針對有的巨額借款未收回問題。一是針對區國有資產營運有限公司13457萬元未按時收回的問題。目前,已收回區城建集團欠款10175萬元。尚有福州市科技園區倉山園建設發展總公司欠款950萬元、倉國汽車公司欠款200萬元、南建總公司欠款2132萬元未收回。二是針對城門鎮屬的城門集團企業總公司2014年以來外借558萬元未按時收回的問題,目前,558.41萬元外借款已全額收回。
6.關于省委巡視組巡視報告補充問題清單涉及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方面。
(30)針對區政府副區長兼區公安局長存在分別在區政府和公安局兩頭領取伙食費的情況問題。已退還2017年1月-2020年4月在區政府辦領取的全部伙食費。制定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職工食堂補助經費使用的通知》(倉財預〔2020〕21號),堵塞“雙頭享受”用餐補助的制度漏洞。
(31)針對區領導2016年2月走訪慰問,從五個指揮部開支26萬元春節慰問金發給統建辦、市容局等13個單位問題。截至目前,除因離職后無法聯系人員共計2.05萬元無法清退外,其余23.95萬元資金已應退盡退。
(32)針對區政協2017年無依據向城門鎮撥付拆遷項目經費2.5萬、向民進倉山工委撥付活動經費0.5萬、向區文促會撥付文化節活動經費3萬問題。民進倉山工委、城門鎮、文促會三家單位相關經費已全部清退到位。區政協制定出臺《黨組議事規則》(倉協黨組〔2020〕3號),進一步細化規范“三重一大”事項研究決策制度。
(33)針對區委辦2016年、區人大辦2018年存在收款收據報銷現象,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存在大量工作餐報銷憑證未附加班人員清單問題。已對區委辦2016年以來的報銷憑證、人大辦2018年的報銷憑證進行梳理核實,其中:2016年期間,區委辦收款收據共計18張840元,主要用于報銷換鎖、配鑰匙等零星五金配件和公務用車應急補胎事項,自2017年以后,已無收款收據報銷情況。2018年8月15日,區人大辦使用一張150元的疏通下水道收據憑證作為附件依據,為區財政局允許作為勞務費進行報銷。同時,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在對2016-2019年的工作用餐報銷情況開展梳理核實基礎上,7月24日,制定出臺《倉山區財政局關于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規范執行會計制度的通知》(倉財檢查〔2020〕24號),進一步規范執行會計制度。
(34)針對城門投資區管委會下屬企業城門投資區經濟建設開發總公司至今4031.92萬借款未收回、鎮屬企業福州市城門集團企業總公司2000-2012年借款未收回問題。一是針對城門投資區管委會下屬企業城門投資區經濟建設開發總公司至今4031.92萬借款未收回問題。5月12日,福州市城門投資區經濟建設開發總公司已注銷。6月29日,城門鎮委托福州五緣友誠會計事務所有限公司對投資區借款撥款4031.92萬元進行專項審計,經審計調整后,應收回借款4026.91萬元,但借款具體明細梳理還需一定時間。目前賬目梳理已在掃尾階段。二是針對鎮屬企業福州市城門集團企業總公司2000-2012年借款未收回問題。正加快取回相關材料,以便梳理借款明細。
(35)針對蓋山鎮2019年2月以設立銀行子賬戶的形式變相新增了10個賬戶問題。蓋山鎮已注銷10個子賬戶。
(36)針對三江口指揮部使用征遷經費違規為城門鎮派出所購買巡邏電動車6部、共計28.8萬元,且未納入固定資產核算問題。三江口片區征遷安置指揮部已從城門派出所收回6輛四輪電動巡邏車,并將車輛增補錄入固定資產。
(三)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方面
1.關于基層社會治理不適應城市化發展。
(37)針對歷史遺留的經濟管理區長期存在、應撤不撤問題。區委于7月13日、7月21日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制定管理區資產及人員等問題改革安置方案,并啟動有關工作。建新鎮、金山街道于7月24日同步研究確定工作方案,正式推進管理區撤銷工作。目前,建新鎮、金山街道均已全部完成管理區撤銷及人員、資產安置工作。
(38)針對城市社區建設進度偏慢、應建不建問題。一是區民政局在全區范圍內開展新一輪的小區管理情況摸底,梳理更新無社區管理小區情況,夯實2019年年底摸底建立的臺賬。二是按照“成熟一個、成立一個”原則,2019年10月以來,已成立10個新社區(倉山鎮迎霞社區,蓋山鎮盤嶼社區、紅農社區、雁祥社區、園山社區、龍浦社區,城門鎮天馬社區、臚峰社區,建新鎮奧體社區、臺山社區)。三是對于53個還未被納入建立社區的小區,已有16個小區正在籌備設立4個社區;余下37個暫不具備成立社區條件的小區,均已就近確定村(社區)納管。
(39)針對基層組織建設短板突出、應強不強問題。一是聚焦薄弱點,強化“回頭看”。常態推進將村級黨組織考核一遍、班子體檢一遍、村情摸排一遍“三個一遍”行動,對長期軟弱渙散的基層黨組織開展“回頭看”,重點指導螺洲鎮黨委對三年未整頓完成的鰲山村班子情況開展體檢,完成村主干“一肩挑”,提升班子合力,并持續抓好場所規范建設,幫助開展商貿樓回購,保障整頓成效。二是立足基本面,抓好“規范化”。2020年3月,摸底產生22個重點村(居),組織鎮街開展陣地提升、隊伍提升、機制提升,推進村級組織規范化示范提升工程,切實解決一批村(社區)存在的陣地薄弱、組織軟弱、機制虛弱等突出問題。
(40)針對有的基層組織劣化惡化、應正不正問題。一是針對涉刑涉黑涉惡的村主干。12名涉刑涉黑涉惡村主干已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清退,并按規定程序補齊。2019年下半年,已按要求建立并常態落實黨組織書記區委組織部備案管理制度,強化村干部審查,持續開展涉刑涉黑涉惡村干部清理,確保村干部隊伍干凈純潔。二是針對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5月11日,制定出臺《關于規范村務監督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方案》,組織各鎮街對現任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進行“回頭看”,建立問題人員清單,強化教育清理。目前,已摸排問題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3人,未達到清理條件,已進行教育提醒。三是針對農村經濟合作社成員。嚴格執行《福州市倉山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界定指導意見》(倉政綜〔2020〕150號),進一步加強對經濟合作成員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并將結合換屆選舉工作強化人員把關。
2.(41)針對黨內政治生活落實不夠問題。一是區級領導班子帶頭。6月11日,區委常委領導班子圍繞巡視整改反饋問題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深入查擺問題,深刻剖析根源,堅決整改落實。6月16日,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黨組領導班子也分別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開展嚴肅認真地批評和自我批評,帶頭嚴肅黨內政治生活。二是全面開展自查。6月17日,區委組織部、區紀委監委聯合印發《關于開展2016-2019年度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回頭看”工作的通知》,組織全區各級領導班子開展自查自糾,要求主要領導存在問題的要在班子會議上作出說明、表明態度,班子成員存在問題的,主要領導要開展“一對一”談心談話,點出問題,提出整改要求。目前,各黨(工)委均已完成“回頭看”,并作出總結。年底,將結合“回頭看”發現的問題,開展重點跟蹤督促。
3.關于選人用人方面不夠規范。
(42)針對討論決定干部不夠規范問題。一是5月29日已組織相關人員開展業務培訓,確保今后的區委常委會會議選人用人議題記錄更加嚴謹、規范。二是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區委常委會會議記錄上逐個體現任免干部的理由、考察情況及常委會討論表決情況,進一步規范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
(43)針對有的人選把關不嚴問題。一是再次組織區委組織部全體干部專題學習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制定干部選拔任用流程圖,進一步提高組工干部政策知曉度和把握度,推進選人用人工作程序化、規范化。二是從嚴審核把關,嚴格履行“凡提必審、凡提必核、凡提必聽、凡提必查”和廉政“雙簽字”要求,特別是在分析研判和動議環節,對擬提拔(重用)、職級晉升人選按規定征求區紀委監委、區審計局、區效能辦等職能部門意見。三是進一步強化有關職能部門的信息聯動,對選任制干部在選舉前實行再次征求職能部門意見,防止“帶病”提拔、“帶病”重用情況。
(44)針對有的長期未交流問題。一是已經通過干部調配,將問題整改到位。二是今后將嚴格按照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加大領導干部交流輪崗力度,對符合交流條件的干部,及時予以交流輪崗。
(45)針對有的違規經商辦企業問題。一是5月22日,巡視中發現的違規經商辦企業的兩位同志均已辦理退出手續,并分別予以誡勉談話、政務記過處分。二是2020年7月,由區委組織部牽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完成對全區在職公務員(參公)人員進行全面摸排工作,相關線索已移交區紀委監委。三是建立長效監督機制,今后將按照每年一次的頻率對全區在職行政(參公)干部是否存在違規經商辦企業情況進行摸排,對發現存在違規經商辦企業行為的,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
(46)針對有的超職數超編制問題。整改情況:一是迅速開展消化工作。針對因機構改革導致超職數配備干部問題,2019年10月以來,通過科學調配,區委辦公室、區委組織員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區效能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農業農村局、區文化體育和旅游局、區衛生健康局等單位已完成消化。2020年9月17日,經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因機構改革超配的倉山功能區管委會綜合服務中心4名副主任以及倉山功能區管委會投資促進中心2名副主任已分別調整至倉山鎮、城門鎮、蓋山鎮、建新鎮、螺洲鎮、區應急局等單位任職;巡視反饋指出的超職數配備的干部均已完成消化。針對部分單位超編制配備干部的問題,2019年10月以來,已有區貿促會等31家單位55名編制完成消化;還有1家事業單位超2名編制因涉及事業單位參照管理重新認定,暫無法調配人員,待參照管理重新認定完成后及時消化到位。二是嚴把人員“入口關”。區委組織部將聯合區委編辦、區人社局等部門嚴把人員“入口”關,對超編單位實行“只出不進”,直至消化超編人員后再進行正常人員流動。三是規范職數編制使用。堅持把職數作為干部調配的第一考量,在調配干部時,事先核對各單位職數超缺情況后予以調配,避免新增超職數配備干部問題。把單位編制情況納入干部調配考量范圍,在制定調配方案時,與區委編辦確定各單位編制使用情況,防止因調配出現超編配備干部問題。
4.(47)針對區人大、區政協機關參與征遷影響正常履職問題。2020年3月,已完成奧體征遷指揮部、煙臺山征遷指揮部、東部新城指揮部撤銷工作,區級僅保留與福州市三江口開發建設指揮部對應的區三江口片區征遷安置指揮部。三個征遷指揮部撤銷后,區人大主任、區政協主席等20名處級干部不再兼任征遷指揮部領導職務,69名原來在三個征遷指揮部工作的機關科級及以下干部(含3名區人大、區政協機關科級干部)回到單位工作。
5.關于基層黨建工作不夠落實。
(48)針對黨建主體責任不夠到位問題。6月9日,區委召開全區機關黨的工作會議暨黨建重點工作推進會,總結去年以來我區機關黨的建設工作,部署今年重點任務,強化責任落實。6月16日,制定出臺《關于落實今年基層黨建重點任務的通知》,明確18項重點工作,要求各基層黨(工)委細化舉措,狠抓落實,并將落實情況納入年底基層黨(工)委書記述職評議考核。
(49)針對有的基層組織設置不合理問題。一是摸底建立臺賬。5月底,依托“黨員e家”摸底建立臺賬,以農村基層黨組織為重點,并形成任務清單發相關黨(工)委落實。二是強化專項推進。組織問題所在的城門鎮、建新鎮結合村級組織換屆選舉謀劃,抓好黨組織情況整頓,切實通過整頓,規范黨組織設置,理順班子運轉。三是抓好跟蹤督促。堅持每周跟蹤1次工作情況,強化工作推進。目前,建新鎮4個村已全部完成黨支部升格黨總支工作,城門鎮的19個村黨組織也已升格黨委,全區已全面完成黨組織的調整、升格、優化。下一步,倉山區將定期摸底基層組織設置情況,確?;鶎咏M織設置合理規范。
(50)針對不重視發展黨員工作問題。一是組織各基層黨(工)委開展發展黨員情況摸底,把建新鎮馮宅村等納入重點,建立三年未發展黨員的農村黨組織清單,共摸排出梁厝村、獅山村、馮宅村、吳山村、麥浦村等5個農村黨組織。二是引導各鎮黨委、各街道黨工委組織相關村,把符合要求的人員納入后備力量,引導遞交入黨申請書,開展專項培養。三是制定出臺《2020年全區發展黨員指導性計劃》(倉委組綜〔2020〕16號),定向下達指標開展發展黨員工作。6月17日至19日,全區開辦2個入黨積極分子和1個發展對象培訓班,208名入黨積極分子、158名發展對象參加了培訓,推動發展黨員工作在相關村的覆蓋。
(51)針對黨費收繳不嚴格問題。5月28日,制定出臺《關于開展2020年上半年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專項調研的方案》,組織基層黨(工)委開展自查自改。區紀委監委、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聯合開展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履職紀實督導,抽調專門人員,以倉山鎮先鋒村、蓋山鎮首山村、上渡街道濱洲社區為重點,對全區各黨(工)委、各單位開展黨費專項督導,重點督促嚴格規范黨費收繳程序和標準。目前,已完成工作督導,并落實通報。
6.關于省委巡視組巡視報告補充問題清單涉及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方面。
(52)針對民主集中制執行不夠到位問題。一是健全完善《倉山區政協黨組議事規則》,區政協黨組將認真遵從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會前充分醞釀溝通,會中堅持主要領導末位表態,廣泛聽取意見。二是完善例會制度,區政協加強班子成員間的溝通交流,確保民主集中制落實到位。
(53)針對村(社區)辦公活動場所良莠不齊問題。一是夯實基礎臺賬。對2018年我區摸底建立的29個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建設臺賬進行梳理,明確場所建設情況。目前,已采取納入項目自建或利用保留建筑改建的方式,解決了城門鎮浚邊村、紹岐村、黃山村,蓋山鎮躍進村、中山村、郭宅村、浦下村、下岐村,建新鎮橫龍村、東嶺村,金山街道潘邊村等11個村場所問題。二是強化管理使用。按照“服務區域最大化、辦公面積最小化”的指導原則,開展村級組織活動場所規范化建設,健全完善使用管理機制,為黨群活動開展提供保障。
(四)落實巡視、審計、主題教育整改責任方面
1.關于對九屆省委巡視反饋的問題整改不到位。
(54)針對“項目指揮部濫發獎金補貼”問題存在虛假整改問題。組織各責任單位對發放情況進行摸底,匯總形成《征遷領域津補貼發放摸底情況匯總表》。截至目前,已收到退款194.3671萬元,剩余115.3512萬元正在清退。
(55)針對“區屬企業開設多個銀行賬戶”問題邊改邊犯問題。一是完成企業賬戶清理。目前,區三江口房屋征收有限公司、區建設房屋征收有限公司均剩余1個基本戶、1個項目專戶,符合每個區屬國有企業不得超過2個賬戶的要求。二是推動企業兼并重組。6月8日,制定出臺《區屬國有企業兼并重組實施方案》(倉委〔2020〕42號),目前區三江口房屋征收有限公司下屬3家公司兼并重組工作有序開展,3家公司均已完成會計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初稿。三是健全企業管理機制。2月28日,制定出臺《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加強區屬國有企業銀行賬戶管理的通知》(倉國資中心〔2020〕11號),嚴格規范區屬國有企業賬戶管理,原則上每個區屬國有企業不得超過2個賬戶。
(56)針對“回遷安置工作滯后”問題仍然比較突出問題。3月17日,制定出臺《倉山區2020年逾期未安置項目安置回遷選房工作計劃表》(倉房征綜〔2020〕76號),并下發各責任單位按序時推進。同時,加大與市房管局溝通協調力度,及時解決安置房建設中存在問題,共同督促安置建設單位加快安置房建設步伐。
三、巡視反饋問題線索的處理情況
省委巡視五組巡視倉山區期間,共向倉山區紀委監委移交信訪件184件,已處置184件;沒有移交問題線索。按照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46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涉及科級干部1人、科級以下干部45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9人,已立案正在審查2人、誡勉談話13人、批評教育11人、提醒談話1人。
(一)黨紀政務處分情況
黨紀政務處分19人。
1.因違規決定向下屬企業借車公務使用的問題,對倉山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陳志奇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2.因在蓋山鎮中山村違反政策規定違規開發建設房屋、非法轉讓村集體土地問題中負重要領導責任及非法占用林地為自己及家人建造墳墓等問題,對蓋山鎮中山村原黨總支書記、經合社主任黃榮俤,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并撤銷其經合社主任職務。
3.因在塘下村向陣坂村購買省電大金山分部產權和出售集體財產過程中存在失職錯誤,對建新鎮塘下經濟合作社原黨支部書記劉登云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4.因在上雁村于2001年違規將村集體土地以“買斷”方式承包上負有領導責任,未及時上報拆除子女違章建房并參與違建問題,對金山街道上雁村原黨支部書記林宏財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5.因向黨組織隱瞞其入黨前因違法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嚴重問題,對建新鎮長埕村原總支部委員會書記、村委會主任陳輝給予黨內除名處分。
6.因未經有權機關批準,伙同他人占用螺洲鎮洲尾村土地違建廠房,對螺洲鎮洲尾村黨委黨員林文風給予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7.因未經有權機關批準,非法占用城門村集體土地建房,對福州市南大門拆遷工程有限公司原副經理林健成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8.因在建新鎮霞鏡村轉讓霞鏡小學土地使用權中不正確履行職責,對建新鎮霞鏡村原黨支部書記陳道鑾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9.因對石邊村設立賬外賬問題負有領導責任及未及時上報拆除子女違章建房等問題,對金山街道石邊村原黨支部書記、經合社主任馬永忠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0.因石邊村花場存在賬外賬及違反廉潔紀律,未及時上報子女違章建房等問題,對金山街道石邊村原黨支部委員馬亦銑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1.因未經有權機關批準,在新安村違規搭建鐵皮房問題,對蓋山鎮新安村原村委委員黃連平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2.因未召開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未簽訂借款協議,擅自將村集體留用地資金借給外村問題,對建新鎮中截村原黨支部書記陳鋒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3.因在黃山村違規處置村集體資產問題上負有領導責任及未經有權機關批準違規建設問題,對城門鎮黃山村總支部委員會書記、村委會主任、經合社主任鄭昂進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4.因未經有權機關批準,在城門鎮湖際村違章建設問題,對城門鎮湖際村總支部委員會書記、經合社主任林宗香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5.因在螺洲鎮洲尾村畔頭地丈量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導致村集體財產損失,造成不良影響,對螺洲鎮洲尾村原支部委員林祥德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16.因未經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討論通過,違規對萬里村部分集體資產進行租賃問題,對倉山鎮萬里村村委會主任林兵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17.因提供虛假材料獲得國家保障性住房問題,對臨江街道倉前山社區原黨委書記、社區主任林秋美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18.因違規將征地補償款發放給非店前村村民的問題,對螺洲鎮店前村黨員、報賬員陳秀玉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19.因未經有權機關批準,在城門村違建房屋問題,對城門鎮城門村黨總支副書記林棟俤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此外,已立案正在審查2人。
(二)誡勉情況
誡勉談話13人。
1.因違規出具證明等問題,對蓋山鎮照嶼村村委會主任鄭祥澤給予誡勉談話。
2.因新安村對村財管理不力、未及時清理欠繳租金問題,對蓋山鎮新安村黨委書記黃雪峰給予誡勉談話。
3.因新安村對村財管理不力、未及時清理欠繳租金問題,對蓋山鎮新安村村委會主任黃長明給予誡勉談話。
4.因違規接受服務對象宴請問題,對建新鎮塘下經濟合作社黨支部書記劉用遲給予誡勉談話。
5.因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工作中審核把關不嚴問題,對城門鎮臚雷村村委會副主任陳天云給予誡勉談話。
6.因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工作中存在程序違規問題,對城門鎮臚雷村經合社原副主任陳春登給予誡勉談話。
7.因在涉遷房屋丈量面積和權屬認定工作中存在失誤問題,對城門鎮厚峰村總支部委員會書記、經合社主任張金伙給予誡勉談話。
8.因在涉遷房屋丈量面積和權屬認定工作中存在失誤問題,對時任城門鎮厚峰村總支部委員會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張善錦給予誡勉談話。
9.因在涉遷房屋丈量面積和權屬認定工作中存在失誤問題,對時任城門鎮厚峰村總支部委員會副書記張依弟給予誡勉談話。
10.因在劉宅綜合市場建設、管理過程中違反村集體“三資”管理規定等問題,對金山街道劉宅村經合社主任劉再興給予誡勉談話。
11.因在劉宅綜合市場建設、管理過程中違反村集體“三資”管理規定等問題,對金山街道劉宅村總支部委員會書記兼經合社主任劉猛給予誡勉談話。
12.因半田村集體資產管理不規范、且未及時收繳租金等問題,對蓋山鎮半田村工作人員黃華勛給予誡勉談話。
13.因參加封建迷信活動問題,對建新鎮塘下經濟合作社主任劉用殿給予誡勉談話。
四、需要進一步整改的事項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整改1項
1.針對“項目指揮部濫發獎金補貼”存在虛假整改問題。目前已收到退款194.3671萬元,剩余115.3512萬元正在清退。
①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該問題歷時較久,目前部分人員已離職并失聯,無法追繳。二是目前仍在職的人員,部分生活較為困難,一次性退款難度大。
②下一步措施:一是督促經約談同意全額退款人員退款到位。二是繼續約談已暫停發放工資及退休生活補助的人員,爭取盡快退款完畢。
③完成時限:爭取在2021年縣鄉換屆前完成整改。
(二)未完成整改4項
1.關于“有的巨額借款未收回”問題。
(1)針對區國有資產營運有限公司13457萬元未按時收回的問題。目前,已收回區城建集團欠款10175萬元;福州市科技園區倉山園建設發展總公司欠款950萬元已協商解決;倉國汽車公司欠款200萬元、南建總公司欠款2132萬元尚未收回。
①未完成整改原因:倉國汽車公司、南建總公司正在開展企業撤銷改制,涉及清產核資、債權債務清理、遺留項目移交清算、登報公示等事項,法律程序復雜且歷時較長。
②下一步措施:倉國汽車公司已完成企業資產劃轉和稅務清稅工作,目前正處在企業注銷公示期,待公示期結束后進行企業注銷,計劃于12月底完成賬務核銷。南建總公司正在進行清產核資同時擬定還款方案,計劃于12月底前采取以資抵債等方式歸還欠款。
③完成時限: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2)針對城門鎮屬的城門集團企業總公司2014年以來外借558萬元未按時收回的問題。目前,558.41萬元外借款已全額收回。
2.關于“城門投資區管委會下屬企業城門投資區經濟建設開發總公司、鎮屬企業福州市城門集團企業總公司借款未收回”問題。
(1)針對城門投資區管委會下屬企業城門投資區經濟建設開發總公司至今4031.92萬借款未收回問題。
①未完成整改原因:7月24日,五緣友誠會計事務所已提供審計初稿,經審計調整后,應收回借款4026.91萬元,但借款具體明細梳理還需一定時間。目前賬目梳理已在掃尾階段。
②下一步措施:根據審計初稿及整改建議書,通過追償、沖抵方式理清賬目。
③完成時限:爭取在2021年縣鄉換屆前完成整改。
(2)針對鎮屬企業福州市城門集團企業總公司2000-2012年借款未收回問題。
①未完成整改原因:因借款明細完全梳理還需較長時間。
②下一步措施:加快理清借款明細并推動借款清還。
3.針對“區屬企業開設多個銀行賬戶”問題。目前三江口房屋征收有限公司下屬3家公司未完成銷戶。
①未完成整改原因:三江口房屋征收有限公司下屬3家公司銷戶,需待企業完成注銷后施行,企業注銷需按照法律規定開展征遷許可證轉移、清產核資、債權債務清理、登報公示等手續,耗時較長。
②下一步措施:加快推進福州南大門房屋征收服務有限公司、福州市倉山區房屋征收工程公司、福州市倉山區螺洲房屋拆遷工程有限公司兼并重組,于2020年12月底完成公司注銷。
③完成時限:2020年年底。
4.針對“回遷安置工作滯后”問題。
①未完成整改原因:因安置房源存量(含期房和現房)不足、安置地塊控規調整等原因,導致回遷安置工作滯后。
②下一步措施:一是根據2020年安置回遷工作計劃表,序時推動相關項目的選房工作。同時,加大與市房管局溝通協調力度,及時解決安置房建設中存在問題,共同督促安置建設單位加快安置房建設步伐。
③完成時限:對具備選房條件的項目,力爭2021年底前完成選房工作。同時,加快安置房項目的征遷建設速度,有序做好安置回遷工作。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0591-83139183;郵政郵箱:福州市倉山區閩江大道236號中共倉山區委辦公室黨群科;電子郵箱:csqwbdqk@163.com。
中共福州市倉山區委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