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整治城區公共空間違規設立經營性停車場規范收費等行為,是2021年省紀委“點題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突出問題的重點工作之一。很多市民有疑問,分布在福州城區的公共空間停車場,應該按照什么樣的標準收費?
8月24日,記者從福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福州市發改委獲悉,從8月25日起,利用公共空間(含國有閑置土地)設置成臨時停車場進行規范經營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納入政府指導價管理范圍,實行分區域差別化收費政策。計時收費的,每小時不高于5元;計次收費的,以6小時為一個計費單位,車輛停放在一個計費單位時間內每輛次5元。
公共空間經營性停車場專項整治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
為切實規范城區公共空間經營性停車場設立及收費等行為,福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福州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牽頭,對鼓樓、臺江、晉安、倉山、馬尾、長樂六城區及福清市的公共空間的經營性停車場進行全面摸排。 截至目前福州市共摸排759宗停車場,涉及經營性停車場520宗。發現問題項目53宗,涉及停車泊位3313個,已全部整改完成。
在本次整治工作中,市市場監管局突破了營業執照“一證兩址”的限制,并發布了關于停車場收費“十個清、十個不”的倡議;市發改委明確了公共空間經營性停車場的價格管理方式(政府指導價)和收費標準。
統一納入政府指導價管理范圍
在摸排的過程中,市協調辦方面發現不少停車場采用市場調節價,這種收費方式較高。
為進一步規范公共空間停車場收費行為,8月20日,市發改委明確了上述類別的停車服務收費管理方式和收費標準。在其官方網站發布《關于我市部分公共停車場收費標準問題的通知》(榕發改價格【2021】55號)。
該通知將利用公共空間(含國有閑置土地)設置成臨時停車場進行規范經營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納入政府指導價管理范圍,實行分區域差別化收費政策。該通知自2021年8月25日起執行。
相關停車場應按照價格部門的相關規定,做好收費標準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省專利局地塊南側停車場,已經按照政府指導價收費。
分三類區域 有價格限制
據市協調辦相關工作人員介紹,按“政府指導價收費”,也就是參照《福州市物價局關于福州城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榕發改價格[2017]117號)文件中政府指導價的區域劃分和收費標準執行。
按照該文件的區域劃分,一類區域:六一路以西,華林路以南,北大路、湖濱路、白馬路以東,閩江北岸圍合的區域(含道路)。二類區域包含:一類區域之外,連江路、北環東路以西,北環中路、北環西路以南,西環北路、楊橋路、江濱西大道、三縣洲大橋以東,上三路、三高路以北圍合的區域(含道路)。三類區域:一、二類區域以外的區域。
以計時收費為例,停車15分鐘免費,收費最高的一類區域,1小時內5元,超過1小時后,白天2元/半小時,夜間1元/半小時,24小時最高收費50元。
如果是按照計次收費,以6小時為一個計費單位,車輛停放在一個計費單位時間內每輛次5元。
具體政府指導價的停車收費標準如下:
(來源:福州新聞網 記者 石磊磊 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