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倉山區司法局堅持以《倉山區鄉村振興三年規劃》為統領,鄉村法治建設籌劃有廣度,落實有力度,全力下好鄉村法治建設“先手棋”。
全員奏好鄉村法治宣傳“協作曲”
良法善治,民之所向;依法治國,普法先行。法治建設的根基在基層、薄弱區域在鄉村。按照全員覆蓋的原則,全區各普法成員單位組織普法講師團和普法志愿者,結合農村法治需求,2018年以來開展200余場次“送法下鄉”法治宣傳活動。堅持通過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法治宣傳長廊、法治公園等法治宣傳點、面的創建,全面發揮集中普法示范點的典型引領作用,以榜樣引領風尚,以身邊人和事感染周圍的人民群眾掀起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熱潮,通過典型的普法“蝴蝶效應”,全面提高廣大基層干部群眾的法律素質和民主法治意識,完善農村各項規章制度,促進鄉村經濟社會事業協調發展,為新農村建設注入法治新內涵。
全程打好鄉村依法治理“組合拳”
法治的生命在于實踐,價值在于服務。在推進鄉村依法治理上,注重強化基層法治建設,完善村級“四議一審兩公開”制度,倡導村委會根據村情民意制定自己的《村規民約》,推進鄉村“法治”“自治”“德治”相統一的治理體系。一是建好民主法治示范村。不斷完善創建標準和考評方式,探索建立民主法治示范村動態管理機制。截止目前,倉山區建有全國“民主法治村”1個、省級“民主法治村”6個,市級“民主法治村”16個;2021年倉山鎮先鋒村獲評全國第八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
二是建靚普法陣地。在全區102個村建設法治宣傳點,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法治文化氛圍,讓農民對普法宣傳效果看得見、摸得著。同時,普法陣地建設突出因地制宜,融入當地特色文化元素,在螺洲鎮店前村,將歷史文化和法德文化完美融合,使廣大農村群眾在潛移默化中受到法治熏陶。
三是建實公共法律服務網絡。依托區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各司法所均建有標準化公共法律服務“一站式”場所,建成102個鄉村公共法律服務聯絡點、13個村(社區)法律顧問規范化示范點。選派近百名符合條件的律師擔任村(社區)法律顧問,引導他們積極開展普法宣傳、法律咨詢、人民調解、法律援助等工作,參與信訪維穩、征地拆遷、群體性事件、敏感性案件處置等,為基層政府法治建設全時提供法律幫扶。
(來源:倉山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