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倉山區市場監管局查處的全省首例未經授權使用奧林匹克標志(冰墩墩)案件已于3月2日結案,該局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對當時處以5萬元罰款,沒收違法所得5801元。
執法人員正在涉案現場開展核查
據悉,倉山區市場監管局在2月14日接到福州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支隊網監科監測信息,反映福州某貿易有限公司涉嫌未經授權使用奧林匹克標志,該局立即組織執法人員前往現場核查。經查,當事人在未取得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奧林匹克標志權利人(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組織委員會)授權的情況下,印制了350個侵犯奧林匹克標志(冰墩墩)專有權的手機殼在網絡上銷售,該行為違反了《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第四條第二款“未經奧林匹克標志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為商業目的使用奧林匹克標志”的規定。在歷經13個工作日的調查取證后,該局依法做出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罰款共計55801元的行政處罰決定。目前,該案已辦結,罰沒款已悉數入庫。
倉山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正開展冬奧會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行動,對文體用品、服裝鞋帽等領域重點檢查是否存在違法銷售冰墩墩、雪容融的侵權行為。
(來源:倉山區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