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別擔心!在《福州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福州市停車場管理辦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中,你想要的答案都有!
01 道路停車泊位繳費根據《福州市停車場建設和管理辦法》(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0號)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道路停車時應停放在停車泊位內,并按標志、標線停放,按規定繳費。
根據《福州市停車場建設和管理辦法》(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0號)第四十條規定:在非限制時段的道路停車泊位,連續停放時間超過72小時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責令改正,并處以一百元罰款。
與上述提到的非限制時段的道路停車泊位相對應,道路泊位還有限時泊位這種特殊的類型,限時泊位的泊位線為虛線,在泊位框內會標注具體的允停時間,方便車主們知悉。
福州市道路停車泊位一旁的路沿石處基本上都安裝了低位視頻管理設備,該設備能夠自動記錄車輛進出場的時間。
車輛在停入非限制時段的道路停車泊位時就已經開始了72小時停放限制的倒計時。所以廣大車主千萬不要將車輛長期停放至道路泊位,讓自己的愛車被誤會為“僵尸車”。
各位車主們切記使用完道路泊位后及時進行繳費,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共同遵守停車秩序,爭做文明市民。(來源:福州交警微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