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日,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應急指揮部發布最新通報,入(返)榕要求有調整。
通報要求,7天內有海南、西藏、新疆等省外和廈門市旅居史的入(返)榕人員,在抵榕時就近進行1次核酸檢測,抵榕后立即向所在社區(村居)、單位或入住酒店報備并配合屬地落實健康管理措施。
據介紹,福州市對從風險區域入(返)榕的人員按規定采取健康管理措施:高風險區入(返)榕人員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7天;中風險區入(返)榕人員實施居家隔離醫學觀察7天(不符合條件的轉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低風險區即中高風險區所在縣(市、區、旗)的其他地區入(返)榕人員,需持48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實施三天兩檢并做好健康監測。措施實施時間均以離開風險區域起算,已經超過7天的,需進行一次核酸檢測,結果陰性方可解除健康管理。
近期福州市市民如無必要,請勿前往風險區域。如確需前往,務必做好個人防護,準確記錄好自己的活動軌跡;從風險區域入(返)榕的人員需持48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入(返)榕后要第一時間主動向所在社區(村)、單位、酒店報備,并按福州市相關防控要求落實健康管理措施。
此外,請廣大市民朋友響應國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種政策,特別是3歲至11歲兒童、60歲以上老年人要積極配合新冠疫苗接種工作,18歲以上市民第二針疫苗接種已滿六個月的請盡快完成加強針接種,保護個人健康,降低感染和發病風險,共同構筑人群免疫屏障。
(來源:福州晚報 記者 陳丹)